标题:新鲜快讯!货到付款遭遇“盖不由己”,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?
导语:近年来,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,货到付款成为许多消费者网购的首选支付方式。然而,近期有消费者反映,在使用货到付款时遭遇了“盖不由己”的情况,即快递员在送货时要求必须先签字确认后再付款。这一现象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,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成为焦点话题。
正文:
近日,市民李女士在网购时选择了货到付款,但在收到快递时,快递员却要求她先签字确认后再付款。李女士表示,她对此感到困惑,因为通常情况下,货到付款意味着可以先验货再付款。在快递员的坚持下,李女士无奈地签了字。
类似的情况并非个例。记者调查发现,部分快递员在送货时确实存在要求消费者先签字再付款的现象。对此,有消费者表示,这种做法让他们感到不安,担心商品存在质量问题。
针对这一问题,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。专家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,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质量、性能、用途、有效期限等信息。货到付款作为一种支付方式,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并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付款。
专家指出,快递员要求消费者先签字再付款的行为,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对于此类现象,消费者可以拒绝签字,并向快递公司或相关部门投诉。
案例:
小王在网购一台笔记本电脑时选择了货到付款。快递员在送货时要求他先签字确认后再付款。小王担心电脑存在质量问题,便拒绝签字。快递员表示,如果不签字就无法完成送货任务。在多次沟通无果后,小王无奈地签了字。后来,小王发现电脑存在质量问题,但已无法退货。
专家点评:
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,快递员要求消费者先签字再付款的行为,属于强制消费行为,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消费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,可以拒绝签字,并向快递公司或相关部门投诉。
结语:

货到付款作为一种便捷的支付方式,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便利。然而,在享受便利的同时,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也不容忽视。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快递行业的监管,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消费者在网购时也要提高警惕,避免自身权益受损。